近日,拱北海关所属港珠澳大桥海关查获了一起香港单牌车司机违规携带头戴式显示设备进境案。具体而言,2月18日下午4时左右,一辆香港单牌客车通过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进境通道时,海关关员发现了该车携带的行李异常。随后的检查中,关员在车内发现了4台苹果VisionPro头显设备,总价值超过10万元人民币。值得注意的是,苹果VisionPro头显在美国已经上市,售价为3499美元(折合约25193元人民币),而在京东国际自营的定价则为39999元。
根据华尔街见闻此前的报道,供应链消息人士指出,苹果VisionPro头显有望于4月或最晚5月在中国市场推出,工信部注册流程已接近完成。据悉,首批在华销售的货源可能会面临一定的紧张局势。在此之前,2月2日,苹果CEO蒂姆·库克曾在美国纽约第五大道的苹果零售店亮相,对于VisionPro在中国上市的具体时间,库克表示尚不确定,但强调将会很快。
在下列选项中,A公司无须承担责任的情形是: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42条的规定,(1)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根据工业产权或其它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但以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的权利或要求为限,而且这种权利或要求根据以下国家的法律规定是以工业产权或其它知识产权为基础的:(a)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期货物将在某一国境内转售或做其它使用,则根据货物将在其境内转售或做其它使用的国家的法律;或者(b)在任何其它情况下,根据买方营业地所在国家的法律。
(2)卖方在上一款中的义务不适用于以下情况:(a)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此项权利或要求;或者(b)此项权利或要求的发生,是由于卖方要遵照买方所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款式或其它规格。
所以A选项错误,B、C选项正确。
第39条规定,(1)买方对货物不符合同,必须在发现或理应发现不符情形后一段合理时间内通知卖方,说明不符合同情形的性质,否则就丧失声称货物不符合同的权利。
(2)无论如何,如果买方不在实际收到货物之日起两年内将货物不符合同情形通知卖方,他就丧失声称货物不符合同的权利,除非这一时限与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限不符。
所以D选项正确。
用云流量是不是伟法的,会不会被抓
如果是自己购买的或者经他人授权的,应该就不是违法行为。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的,为侵害专利权的行为.
如果他在海关没有备案,偷偷进口他的产品或者侵权产品,这样的行为也是侵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