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6 日消息,日本文化厅与内阁 AI 战略部门近日发布《关于人工智能与著作权的关系》解释性文件,该文件曾在 5 月 15 日举行的日本内阁 AI 战略小组会议上使用。自 6 月 3 日以来,这份文件就一直是日推的热门话题。
▲ 图源 日本文化厅
该文件指出,版权的作用是“保护‘创造性地表达思想或感受’的作品”,但这并不包括数据(事实)和想法(文风、画风)。换言之,AI 与版权的关系应该在“生成 / 使用阶段”和“AI 发展 / 学习阶段”分开考虑。
这意味着,发布 AI 生成的图像或销售插画集时,适用与普通版权侵权相同的法律。如果认定 AI 图像与现有作品相似或依赖于现有作品(基于现有作品创作),著作权人可以申请著作权侵权的损害赔偿或禁令,而侵权人也可能受到刑事处罚。
但另一方面,在将他人的版权作品用于 AI 开发时,如果“使用行为不是为了侵占他人表达的思想或感受,则可以未经版权所有者的许可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官方文件给出了一个反例:如果从风景照片中提取必要的信息制作 3D CG 图像,但是目的是制作可以感受到原始照片“所表达的本质特征”的图像,则这种行为也构成侵权。
IT之家查阅文件后获悉,超过公认必要限度利用原始内容的行为,或不正当损害著作权人利益的行为,并不受该解释文件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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